• 索 引 号:QZ13105-0101-2026-00019
    • 备注/文号:泉台管教〔2026〕7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7
    【教育工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06 10:40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相关社会人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9)《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2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6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泉州台商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认定;在我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5258:00-617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申请人务必在网报开通后现场确认报名前自行完成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

    2.体检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分院一楼体检中心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具体操作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到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分院一楼体检中心,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粘贴照片(照片上应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开检)。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领证时间及地点

    1.符合我区申请条件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618-6月25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商务运营中心2号楼10楼教育文体旅游局1020

    3)领证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

    4)领证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商务运营中心2号楼10楼教育文体旅游局1020室,联系电话:0595-27398853

    2.符合我区认定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78-7月14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号、3号窗口(滨湖南路大创商厦)联系电话:0595-273988530595-27399951

    3)领证时间: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证书

    4现场确认前,申请人需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未预约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现场认定。预约方式:申请人可自71日起扫码关注亲清家园公众号”,选择预约-我要预约-教育文体旅游-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预约(认定期间总号源数将多于网报总人数。办事前24小时无法取消当次预约)。注意:申请人应比预约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确认地点进行履约,等待受理业务。

    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地居住证原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五区之间流动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应回户籍地申请认定)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台商、资格种类、学科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9.申请人所提供原件在网报系统无法核验通过的,需提供复印件材料(统一用A4复印纸),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签字并加盖相关审核章。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

    注意应届毕业生使用学籍信息报名获得教师资格人员,需要补充有效学历后,方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对应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补充学历,将不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查询服务。补充学历时,系统也会和学信网进行学历核验,对没有核验到或无法核验到的学历(专科以下学历、港澳台、国外学历),需要由认定机构审核。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认定机构生成有证书号码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统一由认定机构网上下载打印和加盖认定机构或审批专用公章,一份由申请人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64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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