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5-0101-2022-00039
    • 备注/文号:泉台管教〔2022〕98号
    • 发布机构:教育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4
    【规范性文件】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24 16: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学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2〕17号)要求,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工作列入202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区首批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10所。为推进项目工作,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泉州台商投资区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文体旅游局                           科技经济发展局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台商投资区分局                                 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民生保障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体〔2022〕6号)和《泉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泉教体〔2022〕6号)等有关要求,为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有效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和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切实做好中小学体育场地有序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战略、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举措,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条件允许开放的中小学体育场地,以预约方式在合适时段(非工作日或非工作时间段)有序向社会公众开放,落实限时限流管理,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普及化,不断提高我区全民健身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开放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加强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财政局、民生保障局等部门多方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齐抓共管、有序开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资源效益。

      (二)坚持分步实施。针对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研判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条件,立足于成熟一批、开放一批,逐步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逐批分段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坚持安全第一。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要在优先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日常活动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校园安全。

      (四)坚持公益服务。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要明确服务对象,健全管理机制,建立服务规范,立足公益,在确保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前提下,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探索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多元化的成本补偿机制。

      三、开放管理

      (一)开放范围。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除外)用于体育活动的室外场地设施,如操场、球场、田径场跑道等要先行开放,支持符合开放条件的室内场馆设施对外开放。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二)开放条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中小学校要积极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1.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学校教学区域有完备的物理隔离措施,对外开放区域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需具有相应的监控设备、良好的场地灯光照明条件,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

      3.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明显的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

      4.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训练竞赛组织、课外活动开展的前提下,有对外开放的空间和时间的容量。

      5.学校鼓励引导利用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行锻炼的社会公众自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严格落实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

      (三)开放对象。原则上为学校片区内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应提前进行预约,与学校商定具体事宜。学校还要根据体育场馆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具体开放对象、准入条件、开放容量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

      (四)开放时间。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周边社区居民体育锻炼需求的前提下,制定适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时间表,开放时间要遵循以下原则:

      1.工作日期间。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试点向社会开放时间要与当地居民的工作时间、学校上课时间适当错开。试点开放原则上工作日每天下午18时后开放,结束时间不早于21点,每周至少开放3-4天,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寄宿制学校周内工作日不开放。

      2.节假日期间。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要适当开放,原则上早开放开始时间不晚于6点,晚开放结束时间不早于21点,每天不少于8小时。普通高中、寄宿制学校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实行预约开放。

      3.临时活动期间。学校组织临时性教育教学活动或实施影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其它活动期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可暂停对外开放,并及时在学校门口及所在社区告示栏预先告知,提前向社会公示原因和期限。

      (五)开放要求

      1.中小学校室外场地设施原则上免费向社会开放;室内体育场地设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向社会低收费开放,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开放场馆学校所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主要用于补贴设施运营等。

      2.社区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居住证明、学生凭学生证进出免费开放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锻炼。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参加健身或比赛,须经学校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活动。

      3.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应在学校门口公布场馆开放时段、区域、项目、容量、收费标准、管理须知、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报区教育部门备案。同时,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告示牌,便于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4.明确告知参与锻炼的居民,在使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时,应当自觉遵守开放场地管理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管理秩序或者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严禁开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宠物、管制刀具、危险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和校园形象等物品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内开展噪音较大活动和危险运动,严禁开展易对锻炼人员产生干扰和意外伤害的活动,不允许机动、电动或非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5.应购买健身意外保险。为做好居民进入学校运动可能引发安全或受伤的救济保障问题,居民在办理个人出入校园登记注册时应自行购买个人健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险类型以保险公司提出方案商定。

      四、实施安排

      (一)实施准备。制定全区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调查摸底,组织有条件的学校申报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并按要求上报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项目。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实地察看、组织申报和确定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上报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项目名单;

      2.2022年5月。制定和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

      3. 2022年6月。统筹安排项目配套经费并下达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项目补助资金。各试点学校拟定“一校一方案”,落实体育场地改造,并逐步有序试点向社会开放;

      4.2022年7-10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具体开放等情况进行调研督促。

      5.2022年11-12月。组织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验收。

      各学校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表完成建设任务。请各试点学校于6月30日前将拟定的“一校一方案”审核汇总后上报局体育科。同时,请各学校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度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体育科,并发送至邮箱tsty27559632@163.com。

      (三)试点项目。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全区确定首批对社会开放的学校10所。鼓励有条件对外开放的学校积极申报。

      (四)资金补助。省级财政按开放体育场地试点学校数,给予每所学校10万元补助,市、区各相应配套一定补助,由学校统筹用于开放设施改造、日常管理维护和购买特定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日常管理维护包括人员、运营、场地设施更新维护、夜间照明电费等费用。

      五、责任分工

      在区管委会牵总主导下,教育、体育、财政、发改、公安、卫健、宣传等部门协同,学校及乡镇、村委会 (社区)共同做好开放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学校负责、社区参与、循序渐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教育体育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加强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要问题。负责分批遴选确定开放学校并公告名单,核定学校开放的项目、场地、时间和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技术指导,组织辖区内各学校按要求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定期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情况,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开展检查评估和考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放学校交流经验、总结教训、改进管理,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发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场地开放志愿服务工作,指导群众到开放学校开展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

      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落实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建设,加强对人员出入口、计算机室、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的监控。督促开放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到学校开展巡逻防范,指导学校制定突发应急预案,及时出警、依法处置开放学校场地出现的突发事件,打击开放学校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对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安保管理,确保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安全有序开放。

      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工作。根据市、区补助比例,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日常管理维护等经费列入地方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中小学提供经费保障。

      科技经济发展部门:负责对学校向社会开放的室内体育场馆(游泳池及部分室内场馆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职能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安全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等工作。

      民生保障(卫健)部门:加强对开放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辖区内日常传染病防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学校按照各级疫情防控常态化最新要求制定措施并监督落实,指导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广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宣传和引导社区居民文明健身,做好居民的入校爱护财物、安全锻炼教育及健身须知宣传,协助处理居民在学校健身过程中的纠纷。负责组织社区参与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明确参与健身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社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管理,教育居民爱护学校体育设施和环境卫生、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积极参与调解相关纠纷。

      开放学校:成立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协调周边村委会(社区),制定具体场地开放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并办理场地责任保险;做好开放场地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定本校具体开放区域,向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做好开放区域的隔离划分,配置相应的门禁、监控、灯光、卫生等设施;公示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在体育设施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已开放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和疫情防控提示牌;提升学校安防水平,及时核验来校健身群众,严防恐怖、暴力、精神障碍等重点人员、危险物品进入学校;落实管理人员,公告联系方式,指定专人定期对场地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并做好场地环境卫生和体育设施消毒消杀等;如遇考试、重大活动、场地维护、重大传染病疫情等不能开放时,提前发出公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成立教育、体育、财政、发改、公安等有关部门、乡镇、学校参与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纳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有关部门、乡镇、学校责任分工,统筹资金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安全有序推进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切实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办好。

      (二)做好应急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完善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相关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在向社会开放时间段,其服务对象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学校向社会开放区域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视同社会公共场所,期间学校和其它部门已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区域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共场所发生的事故,由属地政府承担安全责任。

      (三)强化宣传督导。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宣传引导,明确权利和义务,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爱护公共设施,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入校健身锻炼,积极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各开放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各级教育文体部门将不定期对开放学校进行督查,做好年度开放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定期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于开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到位。

      (四)注重风险防控。教育体育部门要协调当地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机制,加强场地开放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学校要协调周边社区和街道制定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具体安保实施方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开放时段治安巡查,做好场地设施开放后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的要求,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鼓励引导学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五)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学校场地设施建设与开放的经费投入,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条件,支持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要求,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体育部门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尽可能建在学校或学校周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所致场地日常运转和设施设备维修;开放场地学校如有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主要用于补贴设施运营等。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首批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学校汇总表

      2.省为民办实事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进展情况表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首批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学校汇总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开始开放时间(到月份)

    场地开放区域

    开放具体时段

    开放模式

    入校方式

    开放范围

    是否限流

    场地开放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

     泉州台商投资区

      秀江中学

      20228

    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足球场、室外乒乓球场、室外健身器械区,室内体育馆

    节假日全天,

    工作日下午4:00-夜间9:00

    时段开放无需预约

    凭有效证件入校

    无限流

      江瑞标

      18960211789

      2

     泉州台商投资区

      玉埕中学

      20228

    田径场、室外足球场

    周末及假期

    时段开放无需预约

    凭有效证件入校

    无限制

    无限流

      孙伟强

      18065582166

      3

     泉州台商投资区

      东园中学

      20228

    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健身器械区、室外足球场

    每周一和周三下午16:40-18:30

    时段开放无需预约

    凭有效证件入校

    本社区人员

    限流,50

      杨炳聪

      15980050097

      4

     泉州台商投资区

      屿光中学

      20228

    田径场、室外足球场

    周末、假期10:00-20:00

    正常上课17:00-20:00

    时段开放无需预约

    人脸识别

    本区(县)人员

    限流,200

      林燕腾

      13600776550

      5

     泉州台商投资区

      百奇民族中学

      20228

    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足球场、室外乒乓球场、室外健身器械区等

    节假日及学校课外时段

    时段开放需要预约

    凭有效证件入校

    本区(县)人员

    限流,50

      郭斌聪

      15375777898

      6

     泉州台商投资区

      上田小学

      20228

    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

    寒暑假、双休日上午9:00--1100,下午 300--6:00

    凭有效证件入校

    凭有效证件入校

    本社区人员

    限流,50

      陈达禧

      13004831928

      7

     泉州台商投资区

      第九实验小学

      20228

    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足球场

    周末、节假日、寒暑假下午1500-1730

    时段开放无需预约

    凭有效证件入校

    本区(县)人员

    限流,50

      陈  

      15906018595

      8

     泉州台商投资

      第二实验小学

      20228

    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

    周末、假期或赛暑假

    平台预约

    刷卡入校

    本区(县)人员

    限流,50

      郭江勇

      13505078961

      9

     泉州台商投资区

      塘头小学

      20228

    田径场、

    室外篮球场

    室外足球场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7:30-10:30

    15:30-18:30

       

    时段开放无需预约

    凭有效证件入校

    本社区人员

    限流,50

      吴建富

      13505020065

      10

     泉州台商投资区

      锦西小学

      20228

    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足球场、室外乒乓球场

    正常上课期间:下午5:30-7:00

      放假(周末)期间:上午7:30-11:00下午15:00-19:00

    时段开放无需预约

    凭有效证件入校

    本区(县)人员

    限流,200

      詹舜民

      13959834923

    附件2

      省为民办实事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进展情况表(     年     月份)

    学校名称

    项目名称

    目标任务

    项目进展

    是否按时序

     存在问题

    下一步工作计划

     

    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项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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