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2018-2022年)》(泉台管教〔2018〕226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内容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省教育厅下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为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2018-2022年)》(泉台管教〔2018〕226号)附件1。
二、督导评估方式
采取现场察验、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
三、督导评估对象及时间
四、督导评估工作流程
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分为前期准备、实地督导和督导评估结果反馈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4月12日-4月30日)
1.印发督导评估通知。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2018-2022年)》,2021年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收到本通知后,应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教育督导室将督导评估通知向社会公示。
2.督促幼儿园自评。受检幼儿园应做好以下五个方面自评工作:
一是认真填报“自评表”。各受检幼儿园要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试行)》中33个B级指标的83项C级指标逐项进行自查自评,于4月30日前填写好《自评表》(附件1),《基础数据统计表》(附件2)、《评分表》(附件3),“自评表”中“自评概述”不能简单复制“83项C级指标要求”,要对各项指标开展情况逐项细致阐述,做到数据准确、事例具体、内容详实,并根据计分办法填报自评分。
二是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各受检幼儿园要根据督导评估五个A级指标内容,于4月30日前撰写好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包含“幼儿园基本概况、自评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办园特色与亮点、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五个方面内容(控制在5000字左右)。“自评报告”中“自评情况”表述为:经幼儿园自评,“A1办园条件”自评几分,“A2安全卫生”自评几分,“A3保育教育”自评几分,“A4教职工队伍”自评几分,“A5内部管理”自评几分,累计五大项自评几分。
三是认真编制“评估备查材料目录”。各受检幼儿园要根据督导评估33个B级指标中83项C级指标评估内容,于4月30日前编制好近两年评估备查材料目录,目录按学年度编制(2018-2019学年、2019-2020年、2020年9月至今),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度、规划等以原先制定的为准,同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认真做好“备查材料归档工作”。评估组到园评估时,各园需提供相关原始档案材料或电子版材料(材料可装袋、也可不装袋,能查找即可),要根据编制的“评估备查材料目录”,按照5个A级指标33个B级指标分类整理材料,切实做好相关过程性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是及时上报评估申报材料。评估组到园评估时,各园需提前打印8份自评表(含基础数据统计表)、自评报告、评估备查材料目录(评估时发放给评委),并于4月30日前将自评表(含基础数据统计表)、自评报告、评估备查材料目录的电子文档发送教育督导室邮箱tsjy5510@163.com。
3.督导室成立评估组。教育督导室成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组,评估组由幼教专家及责任督学组成。
4.督导室召开预备会。召开区级评估工作预备会(评估组成员另行通知),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成员集中培训:一是学习评估有关政策、文件、办法、规程,明确督导评估的任务、程序、标准、要求,熟悉实地督导中对园长、教职工和家长的访谈提纲;二是审核幼儿园自评表(含基础数据统计表)、自评报告、评估备查材料目录等相关材料;三是针对督导评估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预案,拟定整改意见;四是明确评估组成员分工安排,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分工审核。
(二)实地督导(5月6日-6月9日)
评估组成员进行实地督导评估时,应首先与幼儿园相关人员核对园所信息,实地督导工作流程如下:
1.园长汇报。实地督导评估时,督导评估组听取园长汇报(主要汇报特色与亮点、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现场察验。重点查看园内外环境、幼儿活动及设施设备等情况,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观察应覆盖一日生活的各主要环节,覆盖每个年级,特别是集体教学活动的观察应覆盖每个年级;对幼儿园区角环境、玩教具材料配备等的查看,对教育计划、一日活动安排等的查阅应覆盖每个年级。
3.查阅资料。对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试行)》(附件1)中33个B级指标的83项C级指标,查阅相关资料,核对相关数据。
4.座谈访谈。分别召集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幼儿家长进行座谈访谈,召开家长座谈会时应从每个年级各随机选取6名家长(家长座谈访谈安排在接送幼儿时间);召开教职工座谈会时,应包含行政人员、教师、保育员、安保人员等各个岗位人员,应从每个班选取1名教师参加教职工座谈会(召开座谈会时园领导回避)。
5.核查问题。公示期间如有教职工或家长反映幼儿园存在虐待或体罚幼儿、乱收费、拖欠工资等问题,需要在实地督查前或督查时进行核查。
6.意见反馈。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评估组当场向受检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措施与成效、特色与亮点、存在问题与整改意见),总结工作经验,列出问题清单,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解释和申辩。
(三)督导评估结果反馈(6月10日-6月30日)
1.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区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评估组评估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社会公众意见以及对教职工、家长反映问题的核查结果,形成督导评估报告,于6月30日前发送受检幼儿园。受检幼儿园对督导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随即向区教育督导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指导幼儿园整改。受检幼儿园应根据督导评估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于7月31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一式三份盖章后报送区教育督导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教育督导室邮箱)。
3.整改情况核查。区教育督导室对受检幼儿园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对薄弱园整改情况进行复评。
4.报送督导评估报告。区教育督导室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及整改复查情况,形成各受检园督导评估报告及总体评估报告,于2021年8月10日前向社会公示,并报送泉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五、督导评估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水平。评估组成员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点掌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掌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法和实地督导检查的工作程序;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估中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努力提高水平;要深入实际,准确把握真实情况,对重点内容要分析透彻,对被督导幼儿园的评价,要言之有据,公正客观;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议中肯,敢讲真话;切忌简单草率,流于表面。
(三)尊重基层,作风民主。评估中要尊重基层干部、教师、群众,态度谦和;安排工作、形成意见时,要充分与被督导幼儿园沟通、交流,维护被督导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不干扰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忌盛气凌人,粗暴干涉。
(四)廉洁自律,注意安全。评估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教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廉洁自律,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向被督导幼儿园提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禁止挂欢迎横幅标语、组织师生迎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注意交通、财物和饮食卫生安全。
联系人:潘晓岚,联系电话:0595-27395520
督导评估监督电话:0595-27550755
附件:
1.督导评估对象及时间
2.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自评表
3.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4.泉州台商投资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评分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督导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督导评估对象及时间
督导评估对象
|
评估时间
|
福宝幼儿园
|
5月7日上午
|
新风幼儿园
|
5月7日下午
|
磐石幼儿园
|
5月8日上午
|
上田幼儿园
|
5月8日下午
|
宝贝之家幼儿园
|
5月10日上午
|
亲亲幼儿园
|
5月10日下午
|
酷酷幼儿园
|
5月11日上午
|
启迪幼儿园
|
5月11日下午
|
童馨幼儿园
|
5月12日上午
|
启明星幼儿园
|
5月12日下午
|
向正幼儿园
|
5月13日上午
|
群青幼儿园
|
5月13日下午
|
圆点幼儿园
|
5月14日上午
|
启航幼儿园
|
5月14日下午
|
上城乐高幼儿园
|
5月17日上午
|
第二实验小学附设园
|
6月2日上午
|
崇实小学附设园
|
6月2日下午
|
秀江小学附设园
|
6月3日上午
|
阳光小学附设园
|
6月3日下午
|
湖东实验幼儿园
|
6月4日上午
|
第七幼儿园
|
6月4日下午
|
金屿幼儿园
|
6月7日上午
|
锦新幼儿园
|
6月7日下午
|
福建省实验幼儿园泉州分园
|
6月8日上午
|
艾乐堡幼儿园
|
6月8日下午
|
华光幼儿园
|
6月9日上午
|
备注:督导日期若有调整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