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5-0101-2019-00068
    • 备注/文号:泉台管教〔2019〕267号
    • 发布机构:教育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1
    【招考信息】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做好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17 15:35

    各完中校、职校、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9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确保高招体检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子文 

    副组长:陈国平  陈东阳

      员:李杰聪  洪清渺  庄荣锋  郑志雄  王宏卿

      孙国鸿  赖晓东

        二、体检医院

        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

    三、体检对象 

    报名参加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

    四、体检时间安排

    20191216- 20日,复检工作应于2020130日前完成。终检时间待省级文件通知。

    五、具体要求

    1.各校应指定一名分管高三毕业班(中职毕业班)工作的校级领导负责高招体检工作,年段长、班主任必须具体负责高招体检的考生带队工作,教务主任、教务员应做好协调工作所有参加高招体检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高招体检有关规定,同时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生体检守则及有关安全教育。各校校级带队领导、年段长和班主任必须跟班到体检地点,负责做好本校考生体检期间的组织工作。

    2.各校必须组织考生对体检表的姓名、考生号、相片进行认真校对,要告知考生《体检表》须进行电子扫描,不能折叠、弄破,以免影响计算机智能识别。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考生必须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用蓝色笔,字迹要端正。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体检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向区招生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后仍有异议者再书面向市高招办提出终检申请,由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终检。

    3.体检场所实行严格管理,与体检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严肃体检纪律,责任到位,确保公平、公正。

    4.各校参检考生须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区招生办安排的体检时间于每天上午7:30、下午14:00准时到区医院报到,编组进行体检。

    各校应严格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时间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不得随意更改时间。考生在其他医院体检一律无效。

    5.所有参加高招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避免出现差错和遗漏,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6.考生体检费由学校收齐后,按参加体检的人数,现金缴交到区医院的财务科。

     

    附件:1.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学校安全工作表

         2.考生体检守则

              3.体检日程安排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教育文体旅游局                  民生保障局

     

    20191211

    附件1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学校安全工作表

                   学校(盖章)

    考生总人数

     

    考生接送车辆

    运输单位

    车牌号

     

     

    工作人员类别

    姓名

    性别

    校内职务

    联系电话

    校级领导1

     

     

     

     

    教务主任

     

     

     

     

    年段长1

     

     

     

     

    班主任

     

     

     

     

    班主任

     

     

     

     

    班主任

     

     

     

     

    班主任

     

     

     

     

    班主任

     

     

     

     

    班主任

     

     

     

     

    班主任

     

     

     

     

    备注

    1.学校租用的车辆,应随本表上交相应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明,接送协议,车辆、驾驶员相关资质证明;

    2.本表一式两份,于1214日前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招生办。

     

    附件2

    考生体检守则

     

     1.认真填写《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中应填写的部分,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严禁将“体检表”皱折、污损,并保持平整清洁。

     2.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学校参加体检,并按照区招生办统一安排并公布的招生体检时间,准时到达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接受体检。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的医院体检的材料一律无效。

     3.进入体检场所后,应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纪律,安静等候,严禁喧哗。考生家长及亲友均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4.听从安排,诚信参检,不弄虚作假,不冒名顶替、找人代检,发现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共同维护体检场所的秩序,对体检工作有意见时,应通过领队进行反映,考生不得直接与体检医生或医务工作人员接触,更不能影响正常体检工作的进行。考生在体检结束前不得擅离体检场所。

     6. 体检结束后,考生领取区招生办提供的“体检表”复印件,并对“体检表”中各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如有缺漏或与自身身体情况不符,应在收到“体检表”复印件三个工作日内向区招生办反馈。

    7.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体检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向区招生办提交《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不合格考生申请复检、终检报告》。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亦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二天内向泉州市招考办提交终检申请报告,逾期不再受理。

        8.残疾考生可在体检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向区招办提出在考试中的合理便利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3

    体检日程安排表

     

    日期

    午别

    参检学校

    参检人数

    备注

    1216

    上午

    泉州第十六中学

    175

     

    1216

    下午

    175

     

    1217

    上午

    180

     

    1217

    下午

    泉州第十七中学

    170

     

    1218

    上午

    170

     

    1218

    下午

    172

     

    1219

    上午

    泉州城市工程技术学校

    150

     

    1219

    下午

    150

     

    1220

    上午

    112

     

    合计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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