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1-0101-2020-00025
    • 备注/文号:泉台管环土〔2020〕1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9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9 11:28

    各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控制红火蚁在我区扩散蔓延,确保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红火蚁疫情,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0〕50号)要求,各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大对红火蚁防控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做好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红火蚁疫情严


    峻态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红火蚁防控机制,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确保红火蚁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二、 落实上报制度

    各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红火蚁疫情开展调查,发现疑似疫情立即上报进行疫情确认。确认为红火蚁的,要及时、全面摸清疫情发生范围、面积,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否则,要追究相关单位的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

    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和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红火蚁识别、危害和被红火蚁蛰咬后救治的知识,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和防范意识,引导相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配合做好红火蚁疫情调查与检疫工作。

     

    附件:1.红火蚁阻截防控方案

          2.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20年69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2069日印发


    附件1

    红火蚁阻截防控方案

     

    红火蚁是我市发生严重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目前我市除德化县以外,11个县(市、区)均有发生。为切实加强红火蚁阻截及防控,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通过科学监测评价、严格的检疫和科学的施药控制,有效降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扑灭新传入、小范围的疫情点,不发生恶性伤害人畜事件,不出现恶性扩散蔓延。

    二、防控策略

    “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以科学监测为基础,坚持防控与阻截并重,在发生区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毒饵法、灭巢法等防控方法,降低种群密度,压低扩散虫源。同时,采取有效的检疫监管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区域重点

    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控区、防控区和未发生区等,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治理。

    1.重点防控区。指公园、学校等人员密集区。重点是强化检疫监管和应急防控,基本扑灭零星疫情,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

    2.防控区。指发生面积较大区域。开展药剂防治,红火蚁防治率达95%以上,并逐步缩小发生范围。

    3.未发生区。重点是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并扑灭新出现疫情,通过检疫协同监管堵住人为传播隐患,有效遏制红火蚁扩散蔓延势头,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民众健康。

    四、防控措施

    1加强调查监测。一是未发生区应定期组织辖区内红火蚁疫情调查工作,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应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上报,并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生区进行封锁控制和扑灭处理,防止进一步扩散蔓延。二是红火蚁发生区和扩散高风险区要科学进行监测布局,以面上踏查和点上诱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准确掌握发生动态和扩散趋势。

    2.强化检疫监管。强化对红火蚁发生区的检疫监管,防止疫情的扩散蔓延与再次传入,对可能染疫的植物与植物产品(尤其草皮与绿化苗木)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入;发生区内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确实需要调运的,应提前申报、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

    3.开展药剂防治各发生区要根据当地红火蚁发生实际情况,参照《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详见附件2)和《红火蚁化学防控技术规程》(农业行业标准NY/T245-2013),科学制定本区域的防控工作与技术方案,组织开展防控,推进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开展红火蚁防治,加强培训与指导,严格按照规范使用正式登记的药剂开展红火蚁化学防治工作。

    附件2

    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

     

    1 防控目标

    通过科学监测评价、严格的检疫和科学的施药控制,有效降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扑灭新传入、小范围的疫情点,不发生恶性伤害人畜事件,不出现恶性扩散蔓延。

    2 防控策略

    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以科学监测为基础,坚持防控与阻截并重,在发生区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毒饵法、灭巢法等防控方法,降低种群密度,压低扩散虫源。同时,采取有效的检疫监管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3 防控措施

    防治方法包括毒饵法和触杀性颗粒剂、粉剂灭巢法,常用的化学药剂剂型包括毒饵剂、粉剂、颗粒剂和液剂。

    3.1 加强监测

        在红火蚁发生区和扩散高风险区科学进行监测布局,以面上踏查和点上诱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准确掌握发生动态和扩散趋势。

    3.2 检疫措施

    3.2.1严格控制发生区内可能携带红火蚁的苗木、草皮、肥料等物品的调出,对确需调出的物品进行化学药剂处理。

    3.2.2药剂处理方法

    发生区种苗、花卉、草坪(皮)、栽培介质等物品调出前必须使用触杀作用强的药剂处理。作物使用药液浸渍或灌注处理时,栽培土壤或栽培介质须完全湿润;如果是盆栽作物,也可以均匀施放触杀性颗粒剂等于栽培介质内(药剂有效成份约占栽培介质之0.0010.0025%),施用完搅拌均匀,洒水彻底浇透。

    发生区垃圾、肥料、土壤等物品调出前必须进行药剂处理,施放触杀性颗粒剂等药剂于介质内(药剂有效成份约占介质之0.001-0.0025%),施用完搅拌均匀,洒水彻底浇透。

    3.3 毒饵法

    3.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红火蚁发生地点。

    3.3.2 毒饵药剂要求  

    采用氟蚁腙、茚虫威、呋虫胺、多杀菌素、阿维菌素等具胃毒作用的药剂配置毒饵。要求毒饵的作用效果较缓慢,一般施用饵剂后26周有较好的防效为佳,达到最终杀死蚁后及其他个体的目的。

    3.3.3 使用方法  

    可以对单个蚁巢进行处理或在发生区普遍撒施毒饵,也可以根据红火蚁的发生情况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3.3.3.1单个蚁巢处理  

    对活蚁巢密度较小、分布较分散且诱饵法中工蚁数量较少的发生区进行单个蚁巢处理。在投入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在距蚁巢10cm50cm处点状或环状撒放毒饵。根据活蚁巢体积大小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毒饵用量,一般直径在20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20或大于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下限值和上限值。

    3.3.3.2 普遍撒施毒饵  

    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或采用诱饵法普遍诱到工蚁、但很难发现活蚁巢的发生区,采取普遍撒施毒饵法进行防治。处理较小面积区域时可直接用手(穿戴塑胶或橡皮手套)撒播,处理较大面积区域时可用手摇式撒播器撒施。撒施毒饵剂时要覆盖所有发生区的所有地点。毒饵剂的用量根据活蚁巢密度、诱饵法监测的工蚁密度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每100m2使用推荐用量的2倍左右。

    3.3.3.3 综合处理  

    在蚁巢密度大、分布普遍的红火蚁严重发生区域可采用单个蚁巢处理与普遍撒施毒饵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防治效果。

    3.3.3.4 补施毒饵  

    在使用毒饵剂防治红火蚁后,经防治效果评定,对分布有活蚁巢、诱集到工蚁的地点进行补施处理。一般采用围绕这些地点小范围点施的方法。处理活蚁巢时毒饵剂的用量同单个蚁巢处理,处理诱集到工蚁的地点按推荐用量的下限值使用。

    3.3.4 防治效果评定  

    根据有关监测、药剂防治评价标准进行防治效果评定。防治前进行一次调查,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防治实施后26周内对发生区进行全面调查1次。

    3.3.5 注意事项  

    使用毒饵剂时地表适宜温度为2135,地面应比较干燥,在使用毒饵剂后6小时内无降雨,并且尽量在红火蚁活动觅食时间施用。

    3.4 颗粒剂、粉剂灭巢法

    3.4.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蚁巢明显的发生区域。

    3.4.2 使用方法 

    采用触杀作用迅速的颗粒剂防治红火蚁时,先将药剂直接均匀地撒布于蚁丘表面及附近区域,然后立即洒水,之后每23天洒水1次,至少洒水3次以上。使用量根据商品使用说明确定。

    使用具生长调节作用药剂为有效成分的粉剂防治红火蚁时,先破坏蚁巢,待工蚁大量涌出后迅速将药粉均匀撒施于工蚁身上。使用量根据蚁巢大小和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直径在20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20或大于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下限值和上限值。

    3.4.3 防治效果评定  

    防治前对发生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防治10天后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别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并进行效果评估。

    3.4.4 注意事项  

    施用粉剂不宜在有较大风力的天气下进行,施药要快速。

    3.5 二阶段处理法

    二阶段处理法是指先在红火蚁发生区域撒布毒饵剂,1014天后再以触杀性杀虫剂或其他方法采用单个蚁巢处理法处理单个蚁巢。大面积撒施毒饵剂防治效率较高,而采用颗粒剂/粉剂灭巢法等单个蚁巢处理法速效性较强,将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发挥各自长处,会得到很好的防效。

    4 档案保存

    详细记录并保存包括施用毒饵剂品种、数量、次数、施药时间、防治面积、防效调查方法及调查次数、各次调查的蚁巢密度、工蚁密度、防治效果等。

    5 推荐使用药剂的说明

    本方案推荐的杀虫剂是经我国农药管理部门登记允许在环境中使用的。当新的有效农药出现或者新的管理规定出台时,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红火蚁化学防治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推荐使用低毒、生物源农药。

    6 防治注意事项

    6.1 施药操作人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红火蚁蜇伤或农药中毒;

    6.2 在施药区应插上明显的警示牌避免造成人、畜中毒或其他意外;

    6.3 在公共场所、住宅区等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发生区域要注意选择使用安全低毒的药剂,施药时要避开人流高峰,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4 在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养蜂区、养蚕区等使用农药防治红火蚁要注意选择药剂种类,防止对有益生物的杀伤和环境污染。

    6.5 施药前要对红火蚁的发生基数(蚁巢和工蚁数量)进行调查,施药后要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技术规程》、《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49部分:杀虫剂防治红火蚁》等技术标准进行监测,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药剂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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