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3-0101-2022-00051
- 备注/文号:泉台公用许可〔2022〕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8
泉台公用许可〔2022〕13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事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申请单位:福建宝畅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李胜发
住址: 泉州市丰泽区通源街浔美工业区天祥大厦1栋7楼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现准予你单位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
许可期限: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8月27日。
许可内容:经现场踏勘,确因福建宝畅发展有限公司新建设“世茂云著”配电工程,同意你单位临时占用、挖掘洛阳镇城西大道部分市政绿地,占用绿地面积为141.42平方米,用于新建电力管道及9处配套临时电力工井。
从事该许可事项应注意的事项及要求:
1.临时占用、挖掘区域如涉及的各管线单位(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路灯、绿化等)附属市政设施需迁移或改建的,你单位需提前告知各管线单位并征得理解,如需迁移、改建的所需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2.你单位应按审批面积如实占用,不可扩大占用面积;施工前应加强基础资料收集,避免设施占地相冲突。
3.施工期间你单位应设置围挡,并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安全施工标志及夜间照明设施并做好安全交通组织,不得影响行人、行车的正常通行,施工期间应文明作业,保持周边环境整洁,严禁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施工中产生的渣土、泥浆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或袋装,不得溢流路面,严禁将泥浆、废水直接排入雨污水井等。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拆除障碍物清理场地。
4.恢复时你单位应与区市政公司园林部门和该段绿化管养单位对接并按其要求进行城西大道绿地恢复,恢复完成后报区市政公司验收,施工至恢复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福建宝畅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5.福建宝畅发展有限公司应无条件配合我区规划、建设管理需要,如需拆除或改建的相关费用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8日
抄送:区综合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区市政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