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2-00034
- 备注/文号:泉台委党〔2022〕72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7
泉台委党〔2022〕72号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郭嘉仪等2名同志服务期满安置的通知
张坂镇、百崎回族乡党委:
根据《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泉毕支〔2022〕3号)文件精神,经部务会研究同意,现将考核优秀的郭嘉仪、骆小倩2名同志服务期满安置工作安排如下:
郭嘉仪同志安置为区党群工作部公共事务助理员;
骆小倩同志安置为张坂镇公共事务助理员。
安置时间从2022年8月17日开始算起,请按规定给予办理入职手续。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2年8月17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2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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