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2-1700-2021-00073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宗〔2021〕13号
- 发布机构:党群工作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31
泉台管民宗〔2021〕1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关于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
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
百崎回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7号)文件要求,按照2022年福建省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库所确认的项目计划,经研究决定,下达百崎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款7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项目明细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根据《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给用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区财政局、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将组织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扶持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抄送: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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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 (万元) |
项目类型 |
功能科目 |
1 |
百崎回族乡 |
百崎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
70 |
产业发展 |
2130599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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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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