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6-0101-2022-00006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202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6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3 17:0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泉财采〔202258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所有预算单位均须开通管理账号、填报预留份额(无预留份额也须报)。各预算单位登录“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确认是否开通管理账号,未开通的,应当于316日前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开通账号,区财政部门将318日前开通。管理账号开通后,预算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自行开通交易账号,做好与管理账号的关联工作。

    2.各预算单位按上年要求的不低于15%填报农副产品采购份额,填报工作须于321日前完成。预算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全年预留采购份额的下单时间,充分计算货物在途运输时间,货款支付流程须在1220日前完成,同时要确认交易订单处于完结状态,确保完成全年度预留采购份额。

    3.按上级工作要求,预算单位未按时申请开通管理账号、应当开通而未开通交易账号、未按时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和采购的,财政部门将适时对同级预算主管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1.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

    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的通知(泉财采〔202258号)

    2.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23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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