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6-0101-2019-00042
- 备注/文号:泉台管财〔2019〕19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汇总报送本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比例情况。汇总情况表(见附件2)应于2019年11月15日前通过电子格式报送至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外网邮箱:qztscz@163.com)和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纸质汇总情况表(加盖公章)报送至以上单位。
附件:1.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
的通知》(财库〔2019〕41号)
2. 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脱贫攻坚
财政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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