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泉台管市监处罚〔2022〕90号 |
泉州台商投资区逸美保健品店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食品案 |
泉州台商投资区逸美保健品店 |
92350521MA8UUY080W |
罗宁会 |
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予以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涉案物品;4.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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