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时间:2021-11-02 10:09 浏览量:

致全区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燃气用户:

   燃气作为清洁高效的能源,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燃气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将对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还会危及到他人。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在此我们衷心地提醒您正确规范地使用燃气,注意做好以下事项:

1. 使用燃气时,请务必保持室内通风且有人看管;使用后,请及时关闭灶具及气源阀门;夜间及长时间停用时,请务必检查灶具及气源阀门是否彻底关闭,做到“人走、火灭、阀关严”。不得在同一空间内同时存放、使用两种以上燃料。

2. 要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灶具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若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要与灶具保持一定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严禁使用热源加热、热水浸泡气瓶,不得倾倒放置及使用气瓶,应使用合格的调压器;连接灶具的橡胶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正常情况每2年更换一次,推广使用燃气专用的金属波纹管。

3. 要定期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备设施的阀门、接口、胶管等部位,察看阀门及接口有无漏气、胶管两端卡箍是否紧固、胶管是否老化龟裂等情况,以便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明火检查。

4. 不要擅自拆改、包封燃气管道设施;请将燃气热水器设置在室外良好的通风环境处,勿安装在浴室;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5. 闻到室内有燃气异味或者听到燃气报警器报警时,应确保自身安全为前提,立即关闭气源,开窗通风,迅速疏散室内人员,到室外安全区域拨打燃气报修电话95158(管道燃气)或拨打119报警电话,严禁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座机报警,严禁开关电器或动用明火。

6. 请配合燃气公司做好定期的入户安检工作。

防范燃气事故、守护幸福生活,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希望广大台商投资区居民朋友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正确使用燃气。最后,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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