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20年8月2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建设项目公开(泉州硕茂康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制型运动场地橡胶卷材项目)
时间:2020-08-2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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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硕茂康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制型运动场地橡胶卷材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0年8月25日—9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硕茂康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制型运动场地橡胶卷材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杏秀路
三、建设单位:泉州硕茂康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杏秀路,总投资100万元,租用远宏(福建)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740m2,从事预制型运动场地橡胶卷材生产。项目聘用员工15人(全部不住厂),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年加工20万平方米预制型运动场地橡胶卷材。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惠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 1 中 B级标准)。
2、大气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后排放;密炼、开炼、硫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后排放;配料、投料和硫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应同时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原材料废弃外包装物(不含危险化学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分别回收作为原材料使用。项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灯管、原辅材料外包装物(含危险化学品)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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