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19年12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樱花朵朵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洗衣液600吨生产项目)
时间:2019-12-13 16:40 浏览量: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洗衣液600吨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公示时间:20191213日—12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洗衣液600吨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洛阳镇下曾村洛阳大道685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樱花朵朵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瑞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福建省樱花朵朵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洗衣液600吨生产项目选址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洛阳镇下曾村洛阳大道685号,拟总投资180万元,租用惠安县集元物资材料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950m2。项目拟招职工20人,其中5人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10小时。主要从事洗衣液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洗衣液600吨。预计201912月投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来自职工排放的生活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0t/a,项目过渡期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项目所在区域惠南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后,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惠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泉州湾。

2、气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种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低温等离子装置净化处理,经不低于20米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粉碎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经不低于20米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项目原料香精使用,搅拌等过程中散发微弱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桶、自动灌装机、分装机、自动旋盖机、注塑机、破碎机及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其噪声源强约70~85dB(A)。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及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昼间标准。

4、固废影响

项目生产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时堆放于车间内临时贮存场所,并配备专人负责管理。生产固废按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收集,尽可能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袋式除尘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可回收利用的厂家。

七、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网站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第一次:2019819日至824日,第二次:2019118日至1112)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均未收到公众以任何形式来电、来函等发表意见的信息反馈。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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