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峡雕艺文化园(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21]C1300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交发雕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交发雕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投资概算724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由33栋五层工业厂房、1栋仓储用房及1栋配套服务用房组成,总用地面积180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m2。其中:子项目一(北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约16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9200m2;子项目二(南地块)地上建筑面积约3.2万m2。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综合管线、广场、道路、绿化、停车位、污水处理中心等附属设施。其中北地块设有一栋一层层高12米的装配率达到75%的公共共享仓储用房。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施工图设计范围:要求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概算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涉及到各项专项设计(不包含智能化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细化拆分,以及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绘制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红线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给水、供电、污水、雨水、网络、监控、有线电视、消防、天然气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大门、围墙、箱涵、污水处理设备、充电桩、门卫室、绿化、道路、景观、路灯、夜景、水电管网(含必要的红线范围外的管线接驳))等,其中建筑安装包括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综合管线、强弱电、节能、环境等专业工程设计(含门窗专项设计、日照分析专项报告等);2)装配式建筑一体化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项目整体设计及报批;3)绿色建筑设计;4)基坑支护设计;5)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6)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工作;
②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除甲供电梯、柴油发电机、电缆外);
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通信、暖通、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综合管线、强弱电、绿建节能、建筑外立面的夜景亮化、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大门、防静电机房、围墙、箱涵、污水处理设备、门卫室、绿化、道路、景观、路灯、夜景、永久水电管网(含必要的红线范围外的管线接驳)、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等所有工程的施工(不包含充电桩、智能化工程、除垫层标高+50cm以下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外的土石方工程)、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指导项目施工,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
④其他范围: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三通一平”等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28918793元(含暂定金额3606651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24918793元,施工图设计费为40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540个日历日(工期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从合同签订时间起算)。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①须在合同签订后的75个日历日之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②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桩基工程及检测;③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65个日历日内完成北地块项目主体工程封顶。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
2.7.1 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
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2.7.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若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扫描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扫描件,上述所有扫描件须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建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确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08时00分00秒至2022年1月12日10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2022年1月11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1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20个日历日内且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担保期限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交发雕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
邮编:362123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7553888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19906901016
传真:0591-28059625
联系人:蔡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
联系电话:0595-273966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四层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