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海湾大道~泉东大道)工程施工监理答疑修改通知
时间:2021-12-09 14:55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海湾大道~泉东大道)工程施工监理答疑修改通知

报建编号:3505841801160206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21]第29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山大道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海湾大道~泉东大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21]第29),现将本项目投标人的疑问,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规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项目均以开标当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竣工验收信息即认定有在建项目和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备案情况查询为准认定有无在建项目”,该条款规定不太合理。因为目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中标项目信息也会直接推送到“四库一平台”,有的项目备案总监已经变更但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总监信息无法变更或更新。目前,省内其他地市投标项目有要求总监无在建时,都是规定福建省内的项目以“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在建项目”查询在建情况为准;福建省外的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个人业绩”查询在建情况为准。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15对应内容修改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项目,投标单位需附上总监理工程师本岗位无在监声明,并附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商务文件‘五、其他资料’”,总监理工程师本岗位无在监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

问题2、请问如果监理费投标报价按1935.5666 万元乘以45%等于871.0050万元,对应的投标报价得25分吗?投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几位数?

答: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5。

问题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仅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投标人适用区域,违反招投标法,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公平待遇。且泉台管[2017]166 号,是的地方规程,不适用招投标法规,根据福建省招投标管理最新管理规定,明确推荐适担保保函、保险保函,招标人不执行亦不服从规定,且理应执行。建议招投人认真熟读招标法律、法规,采用担保保函和保险保函,不限制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企业,废除且泉台管[2017]166 号、地方不合理法规,使招标更合理合法,合理对待一切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代理慎重,不要简单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违反招投投标法规,建设主管部门对违反招标法的行为会严重处罚,可记不良行为、扣除信用分、不担任此项目招标、降低其招标信用等级。

   

 答:招标文件保证金提交方式修改为“①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泉台招字[2021]第29);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若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4、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7日发布的闽建建【2018}8号文规定,总监和现场监理人员只要承诺到位能够满足工程监理备案要求就可以的,没有强制要求总监投标时必须无在建,为什么还要设总监无在建呢,建议取消总监无在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答疑修改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答疑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128

 

附件1

 

总监理工程师本岗位无在监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审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身份证号:         保证在                  (项目名称)项目施工监理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如有不实,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我单位支付50万元违约金。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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