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03 14:53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2023329日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台管民生规〔20236,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2)12)、《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20232)和《泉州市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卫妇幼〔202322号)要求,为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评估,提高儿童孤独症谱系障碍(以下简称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能力,提升我区儿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儿童健康为中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儿童家长对孤独症科学知识的知晓率,增强家长接受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干预康复服务,提升干预效果,实现儿童孤独症的早筛查、早诊断、早评估和早干预,减少残疾发生及减轻功能障碍的程度,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独症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

()加强儿童孤独症宣传教育。区民生保障局、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要加强协同协作,通过多种方式,普及儿童孤独症防治知识,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宣传解读儿童孤独症防治政策,宣传筛查、诊断、干预措施,提高儿童孤独症科学知识知晓率。强化“家长是孩子身心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主动配合做好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要对转介儿童家长有针对性开展儿童孤独症核心信息健康教育,确保其充分认识到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后续诊治的依从性和主动性。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为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开展儿童孤独症人群筛查。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服务时间和频次,通过应用“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等方法(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发育评估相关内容),为辖区0-6 岁常住儿童提供11次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对初筛结果异常的儿童,要根据儿童监护人的意见,通过询问病史、应用“儿童孤独症筛查量表”和“儿心量表-II”等发育量表开展复筛,完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档案。对筛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的儿童,与儿童监护人充分沟通后,转介至评估(诊断)机构进一步检查。鼓励将曾经分娩过发育迟缓或孤独症儿童并再次妊娠的妇女纳入专案管理,尽早为其所再生儿童提供孤独症筛查、咨询和转介服务。

 

本措施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承担。本通知自20231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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