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根据《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泉民保〔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8月16日制定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财政部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制定依据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泉民保〔2022〕10号)。
三、主要内容
(一)发放对象
全区当前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二)发放渠道
按现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救助供养金发放渠道发放。
(三)发放时间
9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经费保障
统筹使用已下拨的市级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
(五)补贴标准
低保对象100元/人,特困人员150元/人。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上报当前在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至区民生保障局。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民生保障局及时做好资金测算、筹集及拨付,确保按时完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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