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泉台管办〔2021〕75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发展泉州台商投资区旅游产业,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根据国家、省及泉州市有关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政策措施。
二、 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借鉴学习兄弟县区先进做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泉州台商投资区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三、重点内容说明
本措施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扶持措施、申报程序、附则四个方面。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企业、相关单位及个人。
(二)扶持措施
第一部分是旅游项目培育奖补,鼓励、扶持旅游企业积极申评星级饭店、A级景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福建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福建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及其他类别的“旅游品牌”单位。
第二部分是旅游宣传营销奖补,鼓励旅游企业开发我区特色旅游商品,积极参加旅游宣传营销活动。
第三部分是旅游市场开拓奖补,鼓励旅行社申评A级旅行社,获取新出境游组团社资格,奖励区域内外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我区旅游。
第四部分是人才队伍建设奖补,鼓励旅游从业人员参加技能竞赛,激励导游员在区内就业。
(三)申办程序
申报单位或个人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向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泉州台商投资区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奖励申请表》,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审批后,区财政局根据审批结果于次月兑现奖励奖金。
(四)附则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四、注意事项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中共泉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泉台委发〔2012〕5号)同时废止。
五、关键词诠释
“旅游业”:旅游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小庄
联系电话:0595-2739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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